压力容器安装、修理、改造单位许可条件
来源:全民业务网 作者:不详
第一条 安装、修理、改造单位级别的划分如下:
安装、修理、改造的范围分为二个级别:
Ⅰ级:安装、修理、改造一、二、三类压力容器;
Ⅱ级:安装、修理、改造一、二类压力容器;
安装、修理、改造资格可以单独申请,也可以组合申请。
第二条 安装、修理、改造单位的人员条件及设备条件必须符合本办法附录一要求,其中无损检测可以外协。
第三条 压力容器的安装、修理、改造单位的管理和质量保证以及管理制度的建立,应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并切实可行。质量管理体系应符合GB19000的有关要求,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:
1、质保体系:建立了质保机构,配备了质保人员,并能够到岗。各部门及责任人员职、责、权明确。质保体系已基本运转正常;
2、控制系统:建立了材料、工艺、焊接、检验、无损检测等系统。各系统有质量控制的工作依据、工作标准、工作程序,建立了控制环节、控制点、停止点,绘制了质量控制图;
3、管理制度:至少有图纸审核、材料管理、工艺管理、焊接管理、无损检测管理、检验管理、设备管理、档案管理、计量管理、人员培训考核、用户服务及质量信息反馈等制度,以上管理制度已基本执行。
第四条 下列单位不能申请压力容器安装、修理、改造资格:
1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;
2、学会、协会等社团组织;
3、咨询性公司等松散性单位;
4、各类技术检验或检测性质的单位。
附录一 压力容器安装、修理、改造单位条件
序号
项目
Ⅰ级
Ⅱ级
1
技术人员总数
不少于职工总数的8%
不少于职工总数的8%
2
技术总负责人
专职,并有工程师以上职称
专职或兼职,有工程师以上职称
3
责任人员
各系统单独配置,且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,考试及格,平均80分
各系统有责任人员,考试及格,平均70分
4
持证焊工
三名以上,2套全工位
(满足申请项目要求)
两名以上,1套全工位
(满足申请项目要求)
5
技术工人
管钳、起重、电气、检验等工种的技术工人
管钳、起重、检验等工种的技术工人
6
探伤人员
Ⅱ级射线2名(可聘)
Ⅱ级射线2名(可聘)
7
焊接设备
手工弧焊机三台以上,有烘干、保温设备
手工弧焊机二台,有烘干、保温设备
8
无损检测
有射线无损检测设备
有射线无损检测设备
9
切割设备
相应的切割设备
相应的切割设备
10
起重设备
满足要求(大型可外协)
满足要求(大型可外协)
11
耐压试验设备
有相应的耐压试验设备
有相应的耐压试验设备
12
量检具
种类、数量、规格、性能与Ⅰ级相适应
种类、数量、规格、性能与Ⅱ级相适应
13
设备管理
有机构、有制度、有专人,专管率100%,完好率85%
有制度、有专人,专管率100%,完好率8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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