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压力容器安装、修理、改造单位许可条件
来源:全民业务网 作者:不详

第一条 安装、修理、改造单位级别的划分如下:
安装、修理、改造的范围分为二个级别:
Ⅰ级:安装、修理、改造一、二、三类压力容器;
    Ⅱ级:安装、修理、改造一、二类压力容器;
    安装、修理、改造资格可以单独申请,也可以组合申请。
    第二条 安装、修理、改造单位的人员条件及设备条件必须符合本办法附录一要求,其中无损检测可以外协。
    第三条 压力容器的安装、修理、改造单位的管理和质量保证以及管理制度的建立,应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并切实可行。质量管理体系应符合GB19000的有关要求,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:
    1、质保体系:建立了质保机构,配备了质保人员,并能够到岗。各部门及责任人员职、责、权明确。质保体系已基本运转正常;
    2、控制系统:建立了材料、工艺、焊接、检验、无损检测等系统。各系统有质量控制的工作依据、工作标准、工作程序,建立了控制环节、控制点、停止点,绘制了质量控制图;
    3、管理制度:至少有图纸审核、材料管理、工艺管理、焊接管理、无损检测管理、检验管理、设备管理、档案管理、计量管理、人员培训考核、用户服务及质量信息反馈等制度,以上管理制度已基本执行。
    第四条 下列单位不能申请压力容器安装、修理、改造资格:
    1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;
    2、学会、协会等社团组织;
    3、咨询性公司等松散性单位;
4、各类技术检验或检测性质的单位。

附录一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压力容器安装、修理、改造单位条件

序号

项目

Ⅰ级

Ⅱ级

1

技术人员总数

不少于职工总数的8%

不少于职工总数的8%

2

技术总负责人

专职,并有工程师以上职称

专职或兼职,有工程师以上职称

3

责任人员

各系统单独配置,且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,考试及格,平均80分

各系统有责任人员,考试及格,平均70分

4

持证焊工

三名以上,2套全工位

(满足申请项目要求)

两名以上,1套全工位

(满足申请项目要求)

5

技术工人

管钳、起重、电气、检验等工种的技术工人

管钳、起重、检验等工种的技术工人

6

探伤人员

Ⅱ级射线2名(可聘)

Ⅱ级射线2名(可聘)

7

焊接设备

手工弧焊机三台以上,有烘干、保温设备

手工弧焊机二台,有烘干、保温设备

8

无损检测

有射线无损检测设备

有射线无损检测设备

9

切割设备

相应的切割设备

相应的切割设备

10

起重设备

满足要求(大型可外协)

满足要求(大型可外协)

11

耐压试验设备

有相应的耐压试验设备

有相应的耐压试验设备

12

量检具

种类、数量、规格、性能与Ⅰ级相适应

种类、数量、规格、性能与Ⅱ级相适应

13

设备管理

有机构、有制度、有专人,专管率100%,完好率85%

有制度、有专人,专管率100%,完好率80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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